返回第四十三章 第一个恶汉  摊牌了我才是篮球之神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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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赵昊看到屏幕上方打出这个阵容的时候,明显愣了一愣。

说来也是凑巧,自从上个赛季湖人队的银河战舰F4分崩瓦解之后,费舍尔就没有选择和湖人队续约,而是加盟了勇士队。

倒不是这个赛季的勇士队如何比湖人出色,到底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勇士队想要赶超湖人队,至少还差了一个奥尼尔。

所以费舍尔加盟勇士队的主要原因,当然是因为钱多。

这个赛季的勇士队完全进入了重建期,不但交易了球队大量潜力球员,还清除了很多垃圾合同。

但他们将球队里的最强天赋球员理查德森保留了下来,还将邓利维的潜力开发了出来。

凭借着大量的选秀权,勇士队的管理层有信心在未来几年里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子,然后率队打入总冠军。

所以他们决定要在这个赛季都搭建好夺冠班底,为球队里的新人增加经验。

这就是勇士队花高价挖来费舍尔的原因,毕竟这货可是打过总决赛的主。

中场跳球。

身高211cm的墨菲直接将球打向自己的后场。

米姆有些尴尬的看了看自己的手,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跳球失败了,这不禁让他有些怀疑自己到底是怎么了。

他心想,难道是因为每次队内比赛的时候都是迪瓦茨故意让我,才让我产生了我很强的错觉?

如果赵昊知道他现在心里所想,一定会给他竖起一个大拇指,哥们你倒是真的发现了啊!

费舍尔稳稳的控球推进,然后交到了右侧的邓利维手里。

赵昊完全不敢小瞧邓利维的手感,赶紧贴上去不给他任何空间。

别看邓利维这货现在打的是小前锋,要知道他可是有着206cm的身高,就这身高绝对比大多数小前锋都高。

随随便便拔起来就是一个投篮,哪怕是赵昊的臂展再出色也不一定能干扰得到。

更何况邓利维的三分能力可并不差,生涯场均38%的命中率,而且多赛季突破了40%的大关。

就这样的投射能力,虽然比起雷阿伦还有些不如,但在这个年代已经算得上优质射手了。

接到球的邓利维回过头,正想看看有没有机会在外线冷射一个,却发现赵昊恶狗扑食般扑了上来,吓得他赶紧把球护住。

乖乖,这也太凶了好么。

我只是接个球,你有必要这样子对我?

邓利维赶紧像丢烫手山芋一样把球传给了内线的墨菲。

勇士队在球场上摆出的是双塔阵容,墨菲和福耶尓。

说起墨菲,赵昊那可是太熟悉了,这就是妥妥的未来投射中锋模板啊!

虽然墨菲并不是NBA第一个擅长投射的中锋,但绝对是把投射能力发扬光大的集大成者。

赵昊有时候甚至在怀疑,未来的勇士队选择打三分小球的原因,是不是因为就是在这个时候看见了拥有投射能力的墨菲,为勇士队打球带来的显著效果。

墨菲的三分............是真尼玛准啊,生涯接近39%的命中率比邓利维还恐怖。

要是不仔细看的话,你甚至都会认为这是一位后场球员的三分命中率。

而且墨菲不但三分投的准,还有一定的低位单打能力,所以他在现在的勇士队完全成了妥妥的进攻核心。

当然,墨菲还是有缺点的,最大的问题还是防守太拉胯了,这是白人球员的通病,不然的话他很有可能会成为NBA的第一个乐福。

球场上,墨菲直接一个低位单打,然后勾手打进。

没办法,他实在是太高了,211cm的大高个,而防守他的奥多姆虽然也有208cm,但是身板差距实在是太大了。

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奥多姆还没有增重,所以想要硬抗一位中锋,这真的有些难为他了。

科比高位持球,看了一眼勇士队的站位,瞬间起步准备发起进攻。

防守他的理查德森进攻当然不错,但是并不是一个顶级防守人,所以想要防守科比这样的顶级进攻大师,绝对比奥多姆防墨菲还要困难。

而就在科比突破的时候,一直留心的费舍尔直接冲了上去。

完全没有丝毫犹豫!

没错,这是上包夹了!

科比很无语,打个季前赛你都还要玩包夹?

这TM的才第一个球你就上包夹?

费舍尔,你是不是有毛病?

科比很生气,被老队友这样针对,他更生气。

但老实讲,这种程度的包夹对他来说真的作用不大。

别说是两个人,就算是三个人来包夹,他裤裆里也能掏出上千种变化把球打进。

但这个时候科比并没有选择蛮干,而是观察着队友的位置,在看见阿特金斯处于空位后,直接选择了分球。

阿特金斯有些鸡冻的接过球,他实在是太兴奋了,毕竟是老大传给他的球啊,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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