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磨盘山。

夜空里看不到一颗星。

月亮被乌云遮掩着,若隐若现。

阴冷的风从山林间吹过,树丛起伏间发出哗啦啦的声响。

这是个压抑的夜。

但黑风寨里却火光通明,喊叫声不断。

大寨主陆云,抢了县令大人未出阁的千金,今夜要洞房花烛。

黑风寨所有人马齐聚山巅。

酒肉管够,畅饮淋漓。

“胡老三,我必须敬你一杯,上次咱们遇到官兵围剿,要不是你替我挡那一刀,我早就见阎王了,这件事,我陈大根永远都记着。”

赤裸着胸膛的高大汉双手举着海碗,对着面庞上挂着刀疤的瘦削男子拱手,

“以后只要你胡老三一句话,我姓陈的这脑袋,都是你的。”

“兄弟说笑了。”

刀疤男子也举起了酒碗。

清冽的酒液摇晃着,洒在了桌上的花生米盘里,他豪气干云,嚷嚷道,

“你说咱磨盘山最讲究的是啥?”

“不就是义气二字嘛!”

“我要是眼睁睁的看着你被砍死,那才是天打雷劈的王八蛋。”

“大寨主也肯定会弄死我。”

“大家说对不对?”

说完,汉子一口将碗里的酒全都喝光,又把碗重重的砸在了桌上。

“说的好。”

“咱们磨盘山能走到现在,整个通州府黑白两道,上到知府,下到三教九流,都给咱们三分薄面,路过此地都喊大寨主一声陆爷,靠的不就是这义气二字嘛。”

“来,为义气干杯。”

“干杯。”

“义薄云天,黑风永存!”

酒桌周围的粗糙汉子们纷纷受到感染,举杯碰撞。

伴随着酒水灌入喉咙,那脸庞上也逐渐浮现出了更加掩饰不住的慷慨激昂。

“大当家,看看下面这群家伙,都是咱们带出来的。”

“怎么样,还满意吗?”

磨盘山的顶上,寒风冷冽间,站着三个男子。

中间为首那人星眉剑目,黑衫裹身,一双眸子宛如倒吊着的鹰眼,闪烁冷冽与阴森。

此人正是人们口中所说的大寨主陆云。

他身后左右,各是胖瘦一人。

胖人光头,大概四十来岁,混身上下的肥肉几乎堆成了山,两只眼睛更好像是挤进了肉里,眯成了一条缝。

这人是黑风寨的二当家,江湖人称肥面虎,周庸。

瘦人络腮胡子,头发有些花白,看似得有五六十岁,但那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,在这夜里好似两盏星辰,让人不敢直视。

这人是黑风寨的三当家,江湖人称霹雳眼,陈劲。

这两人都是陆云的心腹。

也是换命的交情。

三年前,黑风寨初成,被当时这方圆三十里最大的一股山贼,黄蜂匪,包围在阴风涧。

周庸被抓,吊在百尺旗杆上挂了三天三夜,眼看着就要被点天灯。

是陆云。

左手刀,右手剑,单枪匹马闯入一百多人的包围中,拼着前胸后背肩膀以及脖颈总共挨了十三刀,才把这三百斤的胖子从鬼门关抢了回来。

从那以后,江湖上再无周庸,只有磨盘山二当家。

至于那陈劲,也有一番故事。

一年前,黑风寨劫了知府送往长安城的十万雪花纹银,知府白良知大怒。

通州府军,驻军,衙役捕快,总共两千三百。

携军弩三百六,火油投射车十三。

将这黑风寨包裹了个密不透风。

陈劲奉命死守前山门,为黑风寨的兄弟们撤退争取时间。

然而,自己却是被活捉。

白良知将他吊在通州府衙门口,日鞭三百,逼陆云现身。

所有人都以为陆云会做缩头乌龟。

但他没有。

他同样是单枪匹马,一手刀,一手剑,就这么赴了白良知的约。

那一战,他杀官兵三百六。

一路从通州府的南门杀到了府衙大门,然后亲手救下了垂死的陈劲,又拼着右臂被砍断了筋脉,左腿中了三箭,从此留下瘸腿的残疾。

这才是,硬生生的将陈劲带出了通州城。

从此,陈劲也躬身敬陆云。

马首是瞻!

黑风寨三人一心,彻底威震通州黑白两道。

“确实不错。”

此刻,陆云双手负在身后,眯着的眼睛里是闪烁的灯火,以及那一张张畅快淋漓的脸庞。

却找不到属于他自己的表情。

沉默了许久,他叹了口气,低声道,

“只不过,我觉的还远远不够。”

“我不想永远窝在这磨盘山里,我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。”

“我还想……”

他的话音顿了一下,然后,将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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